九部门联合发文!零售药店要变天?

2026-01-30


与梦同行新零售观

一句话看方向:推动药品零售从“卖药”为主,走向更专业、更集约、更数字化、更规范化,把药店建设成服务群众健康的“健康驿站”。

这份《意见》聚焦5个方面,落地18项举措。核心看点,简单但很关键——药店的定位、支付方式、采购与价格、行业整合、监管规则,都在被系统性重塑。


总基调: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既要创新也要规范


《意见》在总体要求里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驱动与规范发展并重;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培育经营主体,推动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药健康需求。


01

药店的主业正在升级:从药品销售终端走向“健康服务枢纽”

过去很多人对药店的印象,是“买药、结账、走人”。这次文件给出的转型方向更明确:药店要从“药品销售终端”走向“健康服务枢纽”,药事服务能力必须抬上来。围绕“完善药事服务”,重点包括:

药学服务要更强:将完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指南,拓展并优化药学服务;鼓励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加强药学技术人员培训。

远程药学服务被允许,但有前提: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同时明确——开展远程药学服务不得降低或取代执业药师驻店配备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继续教育实施免费或补助。


02

处方怎么转、怎么买更顺:电子处方流转机制要再提速

为了提升购药体验,《意见》把“处方流转”单独拎出来强调:

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

完善外配处方流转机制,强调流程追溯、结算规则优化,提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使用效能;

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

同时提出: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流转平台,并规范完善相关药学服务。


03

医保与支付:门诊统筹更细、结算更快、个人账户可给近亲属买药

在“深化医保与支付改革”层面,《意见》给了几条非常清晰的制度安排:

· 门诊统筹在定点零售药店更好用: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本统筹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个人自行负担的医药费用。

· 结算效率要提升:优化医保基金与零售药店结算方式,有效压缩结算时长。

· 定点药店布局更强调便民: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医保定点药店合理布局,并优化资源配置规划。

· 商业保险补位:构建商业保险支付保障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配药品零售场景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推出涵盖健康管理、康养照护等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针对高值药品、器械,支持药品零售企业与商业保险机构建立风险共担、便捷高效的支付协同机制,降低患者支付压力。


04

采购与价格:零售也要“上桌”参与集采,线上线下比价监测更透明

“药价”和“供应”是绕不开的重点。《意见》在这部分的思路更偏系统化:

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牵头,引导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其他药品,鼓励零售药店整合采购需求开展联合采购,实现量价挂钩、提升议价能力;支持按规定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生产企业要做好供应保障。

购销价格体系要更规范: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全国或区域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规范药品购、销价格体系,促进跨省、跨地区公平竞争,引导零售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创新药进入零售渠道:鼓励创新药、参比制剂等药品进入零售药店销售渠道。

价格联动监测更“数智化”:鼓励医药电商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加强线上、线下药品零售价与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的联动监测;推进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和药品比价小程序的推广应用。


05

健康服务怎么做:咨询中心、慢病管理、到无人机配送都写进了文件

在“创新健康服务”里,《意见》给药店扩展服务边界,但同时强调“依法依规”。你会看到这些方向被明确写进政策:

健康管理服务更丰富:鼓励拓展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服务;可开展减重、戒烟、戒酒等健康宣教活动;并鼓励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

体验升级靠数字化:鼓励地方出台数字化、智能化健康服务升级专项支持政策;推动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打造零售药店健康咨询中心,配备远程健康咨询设施设备,依法依规提供便民远程健康服务,承接复诊外配处方、配药购药及后续健康服务。

偏远地区探索无人机配送:鼓励偏远山区等配送困难地区探索无人机配送业务,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无人机药械配送责任险。

业态更“多样化”:鼓励开展与中药零售相关的中医药健康咨询指导、中医药文化体验等服务;支持老字号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也鼓励商超、便利店等日常消费场所依法依规销售符合监管要求的药品。

陈列与服务更贴近消费者:引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探索按功能和主治关联陈列药品;鼓励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饮水、防暑降温等关怀。

追溯与数据应用:推动加强药品追溯管理和应用,提升用药安全监管、医保基金风控和全链条药品追溯,为更深入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提供数据基础和应用场景,推动医药产品优化升级与创新发展。


06

应急保供:药店要当好“哨点”,还能被纳入激励补偿机制

在“强化应急服务”部分,《意见》把药店放到应急保供体系里,要求更具体:

(1)鼓励大型连锁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加强库存调配;

(2)鼓励零售药店参与重点药品市场监测体系,强化“哨点”功能;

(3)在疫情、灾情等情况下,鼓励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稳定药品价格,引导合理用药,缓解公众焦虑;同时加强执业药师等员工防疫、急救技能培训,并制定应急服务指南;

(4)公共支撑层面,提出加强重点药品采购、销售、库存信息监测,提高跨主体、跨地区药品调拨效率;并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应急保供激励机制,对承担保供职能发生的费用或成本给予合理补偿,对突出贡献予以激励。


07

行业结构与秩序:鼓励并购重组、批零一体化,监管也要更“智慧”

最后两块——“优化行业结构”“规范行业秩序”,直接关系到行业走向。

· 兼并重组被鼓励:支持零售药店横向并购与重组;并提出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涉及医保资质变更的,允许原医保资质继续存续和使用,新医保资质正式开通后再注销原医保资质。

· 批零一体化: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供应链与零售终端,实现仓储物流资源共用、质量管理体系协同及全流程信息追溯,提升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 智慧监管:指导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探索“科技赋能+风险分级”的智慧监管模式,按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对信用良好、低风险企业优化检查频次,并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推动监管向服务型、预防型、数智化治理转变。

· 公平竞争与统一监管:持续加强线上线下统一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医院首诊违规和执业医师“线上挂证”行为;同时要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增强竞争合规意识,依法保障平台入驻药品零售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 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引领作用,建立行业标准;企业要树牢责任、守法、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建立行业失信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这一次,药店被重新定义

把18项举措串起来看,你会发现主线很清晰:
药店不再只承担“卖药”功能,而是被推动成为能提供药学服务、承接处方流转、参与医保与商业保险支付、融入应急保供体系,并接受更数智化监管的“健康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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